系统名称 |
系统介绍 |
检测入口 |
|
---|---|---|---|
源文鉴本科版 | 源文鉴•本科论文查重系统适用于专科、本科、自考、成考论文重复率检测,检测结果更接近学校知网查重,检测不留痕,支持验证! | 立即检测>> | |
源文鉴硕博版 | 源文鉴•硕博论文查重系统适用于研究生、硕士、博士、MBA重复率检测,检测结果更接近学校知网查重,检测不留痕,支持验证! | 立即检测>> | |
硕博预审版 | 学位论文初稿检测系统,和高校研究生院专用VIP比较少了“学术论文联合比对库”和“源代码库”,检测不留痕迹,不支持验证真伪!与学校结果有差异!(限制字符数26万) | 立即检测>> | |
硕博终评版 | 为硕博研究生、MBA毕业论文提供的学术不端检测系统。研究生、硕士、博士、MBA等复检系统,无源代码数据库和学术论文联合对比库,检测不留痕,不支持验证真伪。(限制字符数26万) | 立即检测>> | |
本科预审版 | 为高校大学生毕业论文提供的学术不端检测系统。系统权威性高,适用于大学生毕业论文初稿检测。检测不留痕,不支持验证真伪。(限制字符数6万) | 立即检测>> | |
本科终评版 | 为高校大学生毕业论文提供的学术不端检测系统。系统独有“大学生对比库”,权威性高,适用于大学生毕业论文中后期检测。检测不留痕,不支持验证真伪。(限制字符数6万) | 立即检测>> | |
小论文内部版 | 是性价比高的毕业论文初稿查重软件,小论文内部版仅支持初稿检测,和学校定稿查重系统结果有差异。检测不留痕,不支持验证真伪。(限制字符数8万) | 立即检测>> | |
温馨提示 |
检测语种:中文/英文(包括简体、繁体)
|
山西大同大学本科论文职称论文学术不端行为检测及处理办法
从山西大同大学信息公开网了解到,为了加强对毕业论文(设计)的管理,提高学生的学术能力和学术规范水平,杜绝学术不端行为的发生,该校或将继续使用中国知网论文查重软件对该校本科、研究生毕业论文进行检测,学生本人可以提前在本站进行论文检测,待重复率符合学校要求后再提交给学校检测,确保万无一失。下面是通知的一些内容整理,仅供参考,具体的公告通知还请到学校官网查看。
本科论文查重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贯彻执行教育部《学位论文作假行为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4号),规范我校学士学位论文管理,推进良好教风、学风建设,严肃处理学位论文作假行为,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凡我校申请学士学位所提交的本科毕业论文(设计)(以下简称学位论文),出现本办法所列作假情形的,依照本办法的规定处理。
第二章 学位论文作假行为
第三条 办法所称学位论文作假行为包括下列情形:
(一)购买、出售学位论文或者组织学位论文买卖;
(二)由他人代写、为他人代写学位论文或者组织学位论文代写;
(三)剽窃他人作品和学术成果;
(四)伪造资料、数据;
(五)恶意逃避、干扰学位论文检测;
(六)有其他严重学位论文作假行为。
第三章 责任与义务
第四条 学位申请人员应当恪守学术道德和学术规范,在指导教师指导下独立完成学位论文。
第五条 指导教师应对学位申请人员进行学术道德、学术规范教育,对学位申请人撰写学位论文的过程予以指导,对学位论文是否由其独立完成及学位论文的真实性和原创性进行审查。对学位论文作假行为,一经认定,指导教师承担指导责任。
第六条 各学院应严格执行《大同大学关于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的管理规定》,要在学生学位论文开题、中期检查、答辩等关键环节上抓好落实,对学位论文作假行为做到及早教育、及早发现、及早处理,大限度遏制学术不端行为的发生,健全学位论文管理制度,明确责任、规范程序,审核学位论文的真实性、原创性。
第四章 工作机构及作假行为认定程序
第七条 大同大学学位评定委员会领导全校学位论文作假行为处理工作。教务处负责全日制本科生学位论文作假行为认定工作的组织和管理;学科规划与建设处负责成人教育学生学位论文作假行为认定工作的组织和管理;各学院学位评定委员会根据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与教务处的安排,负责本院学位论文作假行为的组织、管理认定工作。
第八条 学校及学院通过学位论文过程管理、论文检测、专家评审、他人举报等方式收集学位论文作假行为相关信息。
第九条 学院学位评定委员会对疑似作假的学位论文调查确认,情况属实的,书面形式上报教务处。教务处复核后上报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确认并形成书面认定结果和处理意见。学院学位评定委员会无法对学术论文真实性、原创性进行甄别,则由教务处上报校学位评定委员会组织相关专家对学位论文进行审核、鉴定,确认并形成书面认定结果和处理意见。
第十条 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认定结果为终裁结果。
第五章 学位论文作假行为的处理
第十一条 学位论文被认定为作假的,给予学位申请人记过处分,取消其学位申请资格;已经获得学位的,学校依法依规撤销其学位,并注销学位证书;涉嫌违法犯罪的,开除学籍,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第十二条 学位论文指导教师对学生学位论文的真实性、原创性未尽到审查责任的,扣发学位论文指导课时费,按教学事故处理,情节严重的,降低岗位等级直至给予开除处分或者解除聘任合同。
第十三条 其他对学位论文作假行为负有明显责任的校内单位和个人,本办法未规定的,一律依照国家相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第十四条 因论文作假行为而取消学位申请资格或撤销学位的,由教务处统一按学校关于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授予工作的规定,报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形成书面处理决定,予以公布,报教育部“学位论文作假行为处理备案信息平台”进行备案。
第十五条 对学生的处理决定,应在学校做出决定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通过学生所在学院通知当事人。
第十六条 学生本人对处理决定有异议的,可在接到处理决定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所在学院提出申诉。所在学院应组织院学位评定委员会成员,在3个工作日内对被处分者的学位论文组织复查,复查有异议的,书面上报校教务处。教务处上报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在3个工作日内组织专家进行复核,并将书面复核结果及时反馈学院告知其本人。
第六章 附则
第十七条 我校成人学士学位的学位论文作假行为处理办法依据本办法执行,由学科规划与建设处负责具体事宜。
第十七条 本《办法》由教务处负责解释,自公布之日起生效。
职称论文查重
从山西大同大学官网了解到,为了加强对毕业论文(设计)的管理,提高教师的学术能力和学术规范水平,杜绝学术不端行为的发生,该校将继续使用中国知网论文检测软件对该校职称论文进行检测,下面是通知的一些内容整理,仅供参考,具体的公告通知还请到学校官网查看。
根据《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山西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5年度全省高等学校专业技术职称工作的通知》、《山西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5年高等学校申报教师高级职务论文查重检测工作的通知》的文件精神,为做好我校2015年申报教师高级职务论文的查重检测、检索、外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论文查重检测的范围
申报(含转评)教授、副教授的教师,在核心期刊及以上刊物发表的论文不需进行查重检测就能做为申报支撑材料;在其他刊物上发表的论文须进行查重检测,重合率低于20%的论文才能作为申报支撑材料。
核心及以上期刊是指:
(1)被SCI、EI收录的论文(要提供有资质的检索机构出具的检索报告)。
(2)被《中文社会科学引文索引》(CSSCI来源期刊,南京大学编,简称南大核心期刊)收录的源期刊。
(3)被《中文核心期刊要目总览》(北京大学编,简称北大中文核心期刊)收录的源期刊。
(4)《中国科学引文数据库》(CSCD中国科学院文献情报中心与中国学术期刊[光盘版]电子杂志社主办,清华同方光盘电子出版社)收录源期刊要附论文发表时间段的收录检索页。
(5)在人民日报、光明日报理论版发表的学术论文(不含书评、综述、人物介绍)视同核心期刊。
二、论文查重检测需提供的材料
按照《山西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5年高等学校申报教师高级职务论文查重检测工作的通知》的文件要求,申报教师高级职务人员提供论文查重检测的材料。
按照《关于已发表论文未能检测的通知》的要求,如教师希望继续使用该篇论文并要求查重,须有本人提供论文的电子版与发表一致论文的原件,并写书一式两份,以确保论文的真实性。
三、论文检索需提供的材料
被SCI、EI、ISTP等外文收录的论文,由人事处统一到校外进行检索。论文检索需填写《论文检索登记表》,纸质和电子版一并报人事处。
四、论文论著的外审范围
晋升教授论文论著代表作匿名送外省同行专家鉴定。
五、论文论著外审需提供的材料
按照《山西省教育厅关于申报高校教师高级职务实行论文论著代表作同行专家鉴定工作的通知》(晋教人〔2014〕14号)的文件要求,申报教授人员须提供论文论著代表作材料。申报教授论文与论著要分开外审,即分开填写外审的《任现职以来发表、出版的论文、著作目录》。
六、论文的查重检测、检索、论文论著外审等的日程安排
序号 | 工作任务及要求 | 完成时间 |
1
1 |
一、在人事处网站上公布的省厅5文件:
1、《山西省人社厅、山西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5年度全省高等学校专业技术职称工作的通知》(晋人社职字〔2015〕48号) 2、《山西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5年高等学校申报教师高级职务论文查重检测工作的通知》(晋教师〔2015〕14号) 3、《山西省教育厅关于印发高等学校副教授评审权审批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晋教师〔2015〕15号) 4、《山西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5年度高校副教授评审权申报工作的通知》(晋教师〔2015〕16号) 5、《山西省教育厅关于申报高校教师高级职务实行论文论著代表作同行专家鉴定工作的通知》(晋教人〔2014〕14号) 二、在人事处网站上公布组建大同大学教师高级评审委员会(库)的花名表及个人登记表 |
9月10日
9月10日 |
2 |
召开论文查重检测、检索和论文论著外审的会议
1、会议时间: 9月11日下午四点 2、会议地点: 综合楼一层阶梯教室 3、参会人员: (1)人事处分管职称的领导和职称工作人员。 (2)各学院职称工作人员和申报教师高级职务人员。 4、会议内容: (1)通报教师系列岗位职数的使用情况, (2)人事处领导传达“论文查重检测工作通知”和“论文论著代表作同行专家鉴定工作的通知”两个文件, (3)人事处职称办安排论文论著的检索、查重、外审的具体 工作。 |
9月11日 |
3 |
论文查重检测、检索交材料的时间安排
1、9月14日政法学院、教科学院、体育学院、文学学院、 历史与旅游文化学院、外国语学院、音乐学院、美术学院 2、9月15日数计学院、物电学院、化学与环境工程学院、 煤炭工程学院、生命科学学院、医学院、商学院 |
9月 14-15日 |
4 | 申报教授论文著作外审交材料的时间安排 | 9月14日 |
5 | 组建大同大学教师高级职务评审委员会(库),成员需要任教授或副教授在3年以上。终结果报人社厅审批。 | 9月14日 |
七、其他
1、2014年已经检测、检索过的论文不再重新检测、检索
2、2014年申报教授外审已经通过的原则上不再进行外审。
论文查重文章欢迎转载,转载请以链接形式标明本文地址。
本文地址: https://www.cnkiok.com/365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