系统名称 |
系统介绍 |
检测入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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源文鉴本科版 | 源文鉴•本科论文查重系统适用于专科、本科、自考、成考论文重复率检测,检测结果更接近学校知网查重,检测不留痕,支持验证! | 立即检测>> | |
源文鉴硕博版 | 源文鉴•硕博论文查重系统适用于研究生、硕士、博士、MBA重复率检测,检测结果更接近学校知网查重,检测不留痕,支持验证! | 立即检测>> | |
硕博预审版 | 学位论文初稿检测系统,和高校研究生院专用VIP比较少了“学术论文联合比对库”和“源代码库”,检测不留痕迹,不支持验证真伪!与学校结果有差异!(限制字符数26万) | 立即检测>> | |
硕博终评版 | 为硕博研究生、MBA毕业论文提供的学术不端检测系统。研究生、硕士、博士、MBA等复检系统,无源代码数据库和学术论文联合对比库,检测不留痕,不支持验证真伪。(限制字符数26万) | 立即检测>> | |
本科预审版 | 为高校大学生毕业论文提供的学术不端检测系统。系统权威性高,适用于大学生毕业论文初稿检测。检测不留痕,不支持验证真伪。(限制字符数6万) | 立即检测>> | |
本科终评版 | 为高校大学生毕业论文提供的学术不端检测系统。系统独有“大学生对比库”,权威性高,适用于大学生毕业论文中后期检测。检测不留痕,不支持验证真伪。(限制字符数6万) | 立即检测>> | |
小论文内部版 | 是性价比高的毕业论文初稿查重软件,小论文内部版仅支持初稿检测,和学校定稿查重系统结果有差异。检测不留痕,不支持验证真伪。(限制字符数8万) | 立即检测>> | |
温馨提示 |
检测语种:中文/英文(包括简体、繁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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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台大学关于做好2015年下半年论文答辩与学位授予工作的通知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为做好我校2015年下半年论文答辩与学位授予等工作,根据《烟台大学硕士、博士学位授予工作实施细则》等文件精神,现将2015年下半年论文答辩与学位授予等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论文答辩
(一)答辩申请
1. 申请条件
申请者须通过我校研究生培养方案规定的课程考试,成绩合格;完成规定的培养环节,修满学分;发表符合要求的科研成果;完成论文初稿;并经指导教师同意后方可提出论文答辩申请。
2. 接受答辩申请时间
所有申请人必须于10月9日前到所在学院提出答辩申请,接受答辩资格审查。
3. 申请人须提交的申请材料
(1)《烟台大学硕士研究生学位申请材料》(一式两份,学院存留一份);
(2)论文初稿(一式1份,须导师签字);
(3)根据《烟台大学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中有关学位授予的规定,请相关申请人提交正式发表(出版)的学术论文成果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一律按A4纸复印,具体要求见《烟台大学硕士研究生提交学术论文成果的有关要求》。在职专业硕士等培养方案没有规定的,本材料不予提交。
4. 答辩资格审查程序
各单位组织导师、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委员对申请人的答辩资格进行审核,填写《硕士研究生论文答辩资格审核汇总表》,请将以下材料于10月14日前报送研究生处复核:
(1)《硕士研究生论文答辩资格审核汇总表》;
(2)《烟台大学硕士研究生学位申请材料》;
(3)答辩申请人的学术论文成果原件、复印件及《烟台大学硕士研究生发表学术论文成果统计表》
逾期不提交材料者,视为自动放弃本次答辩申请。
(二)论文检测
1.所有拟参加答辩的学位论文要通过“学位论文学术不端行为检测系统”进行检测,检测结果要在一定范围内公布,检测符合要求者才能进入论文评阅程序。
2.论文检测具体要求
参加检测的论文需提交学位论文电子文档,文档以作者姓名_学号_文献名称"命名,如“"张三_0305133_信息系统.doc"”.电子文档内容包括封面、中英文摘要、目录、论文正文、注释与参考文献等,删去学位论文原创性声明和使用授权说明、致谢、攻读学位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目录、附录、附表、版权声明等内容。
各单位要对参加检测的论文内容与格式进行严格审查,并由研究生秘书于10月14日前将所有参加检测的论文电子文档统一报送研究生处。
(三)论文评阅
1. 论文评阅方式
论文评阅采用抽取部分研究生论文进行匿名评阅的方式。匿名评阅的论文由研究生处统一组织送审,其余论文由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组织送审。
2. 论文评阅工作安排
(1)10月16日,研究生处公布参加匿名评阅研究生名单。
(2)10月20日前,参加论文匿名评阅的研究生将论文进行匿名处理后交研究生处,匿名处理方式参见
烟台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盲评印刷格式的统一要求
因学校统一送审,逾期不交者,不予送审。
(3)匿名评阅的论文由研究生处统一组织送审。评阅费与匿名处理的论文一并交研究生处。各学院在提交匿名评阅材料时,若有论文匿名评阅应回避的专家,可同时提交专家名单。
(4)非匿名评阅的论文送审由各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组织实施,非匿名评阅的论文送审专家中必须有一名校外专家,条件如下:具有副教授职称(或相当专业技术职务)以上;其所从事的专业应与答辩申请人的专业相同。各单位的论文评阅工作应在11月10日前结束。
(四)组织论文答辩
1.学位论文评审通过后方可组织论文答辩。
2.答辩申请人收到“论文评阅意见书”后,应根据评阅专家意见,对论文进行认真修改,并根据情况如实填写《烟台大学硕士学位论文修改情况登记表》。学位论文格式参照《烟台大学硕士、博士学位论文撰写暂行规定》撰写(2015新版,研究生处网站“政策文件”板块下载),论文分类号请查阅《中国图书馆图书分类法》。
3.各单位迟于答辩前一周在URP高校研究生教务管理系统填报答辩信息,并将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人员组成以及答辩时间、地点等信息,以适当的方式对外公布,接受各方面监督。
4.论文答辩工作应在12月10日前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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